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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表彰2014-2015学年共青团和学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

时间:2015-11-26 00:00:00来源:bat365在线平台 作者: 点击:
各系党总支、各系团委、各校级学生组织:
为表彰先进,树立典型,进一步激励我校广大青年学生积极践行“使命、责任、追求”的校训精神,为推动学校科学发展,实现我校建设地方本科特色强校的目标而不懈奋斗,我校拟于2016年“五四”期间集中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我校学生和教职工。
二、评选类型
(一)先进集体
五四红旗团支部、先进班集体。
(二)先进个人(学生)
三好生、十佳大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共青团干部、优秀共青团员、创新创业标兵、志愿服务标兵。
(三)优秀教师
创新与创业活动优秀指导老师、学生社团优秀指导老师。
(四)专项奖
三、评选名额、比例
(一)先进集体
五四红旗团支部10个,先进班集体10个。各系每个列系可推荐1个。
(二)先进个人(学生)
1.“三好学生”占学生数4%,“优秀学生干部”占学生数4% ,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占学生数1%,“优秀共青团员”占学生数1%。
2.“创新创业标兵”10名,每个系、校级学生组织均可推荐1—2名。“专项奖”若干名,每个系、校级学生组织均可推荐1名。“志愿服务标兵”10名,每个系、校级学生组织均可推荐1—2名。
3. “十佳大学生”候选人,每个系、校级学生组织的指导部门均可推荐1名。
4.校级学生组织可参评各系列先进个人,名额单列。
(三)优秀指导教师
1.评选名额:“创新与创业活动优秀指导老师”3人、“学生社团优秀指导老师”3人。
2.“创新与创业活动优秀指导老师”、“学生社团优秀指导老师”候选人,各系均可申报1人。学生社团联合会可推荐“学生社团优秀指导老师”候选人3—5名。
四、材料报送
各系、各校级学生组织指导部门须于4月10日前报送所有材料。
“先进班集体、三好生、优秀学生干部”的材料报学工处教育管理科(办公楼315室)进行评审。学工处联系人:姚文英0593-2955076;18950580033
“五四红旗团支部、十佳大学生、优秀共青团员、优秀共青团干部、创新创业标兵、志愿服务标兵、专项奖、学生社团优秀指导老师、创新与创业活动优秀指导老师”的材料送交团委办公室(办公楼322室)进行评审。团委联系人:缪月娥0593-2955138;13809561998
个人及集体的推荐材料纸质版均为一式两份。上报材料为:汇总表、推荐表、复印件材料、主要事迹材料(2000字以内)。其中,“十佳大学生”候选人要上交获奖证书复印件、入校以来学习成绩证明各一份。推荐材料电子版按类别发到团委邮箱ndsytw@126.com或学工处邮箱ndsyxgc@126.com。各系应注意材料上报要求,上报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要求者,视为放弃申报资格。
五、组织机构
成立评选先进领导小组,由分管校领导、学生工作部(处)、校团委等单位同志组成。
六、其它注意事项
(一)各系应严格按照评选比例和推荐名额分配表进行评选。经审核,不合条件者,只退不补;
(二)原则上,五四红旗团支部和先进班集体不兼得。

附件:1.校级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评选条件
2.各系校级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(学生)推荐名额分配表
3.校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相关表格


中共bat365在线登录入口委员会
2016年3月23日

附件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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